奥地利签证类型须知
探亲访友签证 如果没有其他附注,持有申根签证有权在所有“申根国家”旅游。(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允许一次、两次或 多次入境。 · 负责签发签证的使馆即主要旅行目的地的国家使馆 · 持有公务护照(外交和公务护照,普通因公护照)的申请人原则上通过中国有关负责部委或机关申请. · 签证申请须附有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方能被受理。 · 申请费用: 60欧元, 根据当时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 签证申请须于出发前至少三周递交。奥地利驻上海总领馆负责为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的申请人签发签证, 其它地区的申请由奥地利驻北京大使馆受理。 · 奥地利大使馆受理签证申请的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09:15至11:30时。使馆有权邀请申请者本人面谈及在其返回中国后再次面谈。 · 所需材料: · 申请表,用打字机或者正楷完整如实填写并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a) 两张彩色白底护照近照(3x4cm) b) 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签证到期后至少有效90天 c) 经法院或公证处认证的责任担保函原件。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使用电子的责任担保函 (EVE)。 EVE不是免费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担保函暂时还可以使用,可点击 www.bmeia.gv.at/peking下载。EVE可由邀请人在其住地的外事警察局签署,审核后外事警察 局将相关数据转交受理签证的代表机构。此表可点击: http ://sva.extranet.bmi.intra.gv.at/EVE/EVE.aspx d) 邀请人的收入证明(比如最近三月的工资证明) e) 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f) 邀请人在奥地利主要居住地的户口纸复印件 g) 往返旅行的旅行方式证明(机票订单) h) 饭店预定证明;如果是私人访问:需要提供允许被邀请人临时下榻的房主的许可 证明或房产证 i) 足够支付在事故及生病情况下的医疗费用的旅游疾病事故保险, 保险数额为每人 至少30.000,--欧元。如果保险不是在奥地利公司办理的,在需要的情况下, 则外国保险公司必 须确认它在奥地利的伙伴机构将直接向奥地利的医疗机构及其它部门偿付。外国保险单须以原 件形式递交并附德文或英文译文. j) 如果签证申请人曾经去过西欧国家,北美,澳大利亚或新西兰, 请出具相关证明. k) 或者, 签证申请人出具在中国拥有财产,工作及家属(妻子,未成年儿童)的证明, 以表明他肯定会离开申根国家. l) 中国申请者:户口本原件(整本的复印件+附件) m) 外国申请者:在中国居留许可的证明(+全部页的复印件+附件) n) 雇主证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 休假许可,雇主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 件,公章,签字, 签名者的姓名,职位. 此公司证明须以原件形式递交。 使馆保留在特殊情况下补充材料的权利。 签证申请表格可以从此页结束语的下方下载或在使馆签证处免费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