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签证类型须知
申根签证的种类及申办办法: 1)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国使用的国别签证;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证.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2)申根签证的申请颁发有以下几种: a\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b\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c\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d\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e\途径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国家有时也发本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f\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