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签证类型须知
留学签证 3/ 申请留学签证。 获得语言与学术评估中心核发的“面试证明”后,您即可申请留学签证。 获知您的材料已经转到签证处后,即可去领事馆签证: 从2004年7 月5日开始,收材料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4点至16点,取护照的时间为16点至17点 签证时请准备好下述材料: 面试证明 签证申请表1张 (申请表格下载) 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材料,以方便审核手续:原件放在一个信封中, 复印件放在一个信封中 1/ 护照原件+ 复印件 2/ 2张白底护照相片 3/ 在法国生活的经济证明 4/ 在法国住房证明( 租房证明、住房担保、借住他人家等) 5/经翻译和公正的出生证 相当于50欧元的人民币现金 (签证费率表) 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告知您的签证申请的结果,通知将发送到您的个人页面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