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亲:
申请人需提供:
1. 牙买加亲属出具的邀请函
2. 邀请子女,需提交父子母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或公证书)
3. 经公证的信函,说明父母一方同意子女随同第三方旅行。
4. 存款证明或存折
5.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 护照(有申请人签字)
7. 两张六个月以内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照片
8. 有申请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9. 过境签证信息
10. 在被通知已获签后,需提交经确认的行程计划的文件和来回程机票。
11. 经确认的旅馆预订单或邀请函。需注明邀请人承担的被邀请人在牙买加期间的责任及确保被邀请人按期回国。
12. 详细联络方式,包括个人访问者的担保人的电话号码
13. 签证及审理费405元现金
参考审理期限为三至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