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报讯 今后,游客查到自己中意的旅游线路后,不必非到线路设计的原旅行社网点报名,而是可以在就近的代理旅行社跨社报名。昨天,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开始在旅行社行业内部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制度。
根据通知,今后,旅行社可以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招徕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旅游者。其中,作出委托的旅行社为组团社,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代理社。组团社委托代理社招徕旅游者的,双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通知的有关规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来源:YNET.com北青网